第一部分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劳动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对单位安置残疾人进行审核认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无内设机构。
(三)2019年重点工作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残疾人职业介绍;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对单位安置残疾人进行审核认定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4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2.97万元、下降23.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预算项目。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5.88万元、占80.04%,上年结转收入168.58万元、占19.96%。。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支出预算84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2.97万元、下降23.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预算项目。其中:人员支出53.95万元、占6.39%,日常公用支出4.93万元、占0.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785.58万元、占93.0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2.97万元、下降23.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预算项目。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4.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9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4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9.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7%;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扶贫、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等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各种业务交流及调研。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特种设备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55万元、下降63.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单位合并预算,经市财政局同意,从2019年起单独核算,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预算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62万元、增长11.86%,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装饰装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围绕着“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为城镇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通过一系列惠残助残项目的实施,提高政府公信度,残疾人满意率力争达到90%以上。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8个项目设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和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附件下载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